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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内科门诊转让朝阳区的设备场地一起转让
现有一家北京市朝阳区的内科门诊转让,门诊各项手续齐全,医生护士全部有执业资格证书,场地能正常续租,场地面积500平米以上,内部是精装修,房租每年的上涨幅度在3%左右,门诊的各项审核正常进行。如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致电详询(主页头像有联系方式)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 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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