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山东融资担保公司转让融资担保公司转让
现有一家山东省内的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公司注册资金5千万以上,公司这边当前无在执行的债权债务,无在执行的诉讼。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但是业务做得不是特别多,没有多少担保的业务,后期能全部清退。法人股能一起转让,账目清晰配合审计。如您这边正再找合适的担保公司,欢迎您随时致电详询具体情况(主页头像有联系方式)
另外有山东地区的典当行转让,小额贷公司转让,欢迎咨询~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
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检查;
(二)询问融资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三)检查融资担保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名称;
(二)注册资本;
(三)营业地址;
(四)业务范围;
(五)许可证编号;
(六)发证机关及公章(监督管理部门及公章);
(七)颁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