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河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公司无任何处罚无任何诉讼异常
转让一家河北的保险公估公司,公司没有任何的异常和诉讼,没有过银监会的处罚,公司没有在接手的业务,直接对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以随时约见实控人面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经营范围是: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如您正好再找河北的保险公估公司,可以随时来电详询具体情况~(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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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或者合伙人符合本规定要求,且出资资金自有.直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股东出资要求
申请人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出资资金应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保险公估机构的法人股东或合伙人应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末(设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以出资日上一月末为准)净资产应不为负数,应具有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能力,出资日上一月末净资产及货币资金均大于出资额
股东从业经历要求
采用合伙形式的,应当有2名以上公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合伙人仅有2名的,都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
采用公司形式的,应当有8名以上公估师和2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股东仅为2名的,2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且近3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