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已经备案的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河北保险公估公司
转让一家河北的保险公估公司,公司没有任何的异常和诉讼,没有过银监会的处罚,公司没有在接手的业务,直接对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可以随时约见实控人面谈公司具体情况。如您正好再找河北的保险公估公司,可以随时来电详询具体情况~(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公司经营范围是: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另外还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东,广东,江苏等直辖市,省会城市的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保险经济公司转让(全部是一手卖方)
名称符合要求
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与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四、高管人员符合任职资格
(一)适用人员。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任职要求。其中,管理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保险公估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保险公估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与上述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二)任职条件。申请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不受此项限制:2.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