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海南小额贷公司海南小额贷公司转让贷批复
海南小额贷公司转让,小贷公司诸恶资金5千万,本次转让带着所有法人股股东一起转让,当前小贷公司没有任何的诉讼和异常情况,无监管单位的关注和处罚,公司近期都没有做过新的业务,之前的业务清算的差不多了,本次直接和小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面谈具体转让事宜,卖方金融局那边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可以负责本次的变更事项,如您正好在找海南的小额贷公司,欢迎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小额贷公司发放贷,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公司面向农户、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公司资本净额的3%。
申请设立小额贷公司,应当先申请筹建。申请人将下列筹建申请材料报送拟设小额贷公司所在区、县主管部门:
(一)筹建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小额贷公司的名称、拟注册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以及设立的目的;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分析,组建小额贷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风险处置预案等;
(三)筹建工作方案。包括拟设公司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管理制度的起草计划,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公司治理架构,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内控体系,主要董事、监事及拟聘管理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履历、联系地址及电话,选址方案;
(四)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公司的股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设小额贷公司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本结构,出资人出资额与占股份比例,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等;
(五)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公司的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接受监管并承担风险、自觉遵守本市相关规定、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承诺书;
(六)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如果存在隐瞒事项,出资人在小额贷公司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