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变更广东融资担保收购
广东省内注册的一家融资担保公司转让,经营范围是全省担保,注册资金是5千万以上的,当前担保公司的业务已经在逐步的清算了,只留有了一部分的保壳业务,业务量非常的小。如您正在找广东这边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致电详询公司的具体情况(主页或者头像有联系方式)
第七条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或载明内容变更的,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旧证作废,重新申请领取新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
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项目评审、担保后管理、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