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典当行转让直接和实际控制人签合同
北京典当行转让,注册资金是三千万的,公司业务已经清算的差不多了,只是保留了一部分的保壳业务,后期可以全部清算掉。典当行的评级是A级,年检一切正常。典当行当前的场地还能接着租用,租金后期可以单独再谈,都是市场价。如您这边正在找北京的典当行,欢迎您随时致电详询典当具体情况(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三)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四)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一)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应当间隔1年以上。(二)新增股东或者增资股东应与新设典当企业对股东的要求一致,防止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典当行业。对经营未满3年或近2年未实现盈利的企业进入典当行业严格审核,谨慎许可
二)新设立典当行股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法人股东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且近2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5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含本次投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