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融资担保公司转让三个亿的注册资金
北京朝阳区,注册资金3亿,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公司有少量诉讼,已经结案,业务清算中,后期能全部清算完成。卖家这边金融局有一定的关系,可以负责本次的变更事宜,本次直接和实际控制人对接具体转让事宜,如您正在找合适的转让方,欢迎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二)自营借款或者受托借款;
(三)受托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