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浙江注册资金一亿的融资担保公司转让,转让方这边包变更
转让一家浙江省内的融资担保公司,公司之前有几个小的合同诉讼,已经全部结案了,后期可以给结案证明。公司的业务现在只有预留的一部分保壳业务,随时可以全部清算。担保公司的控股公司也可以一起转让,转让方这边可以负责本次的变更事项。不会让您有后顾之忧。如您还想要了解个更详细的情况欢迎您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都可以联系)
另有上海、深圳、江苏、北京、天津等一线经济发达城市金融牌照转让,欢迎咨询合作!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经营融资担保业务3年以上,且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和期限,适用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