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融资担保公司转让带金融办备案包变更
1、公司名字:深圳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三年以上
3、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
4、实缴资金:1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区:深圳
6、业务区域:省内
7、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
8、许可证类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9、许可证到期时间:长期
10、股东结构:法人股家自然人股
11、分支机构:无
12、经营状况:少量保壳业务
13、现有业务量:很少,可以随时清掉
14、是否有法律诉讼记录:无
15、全体股东是否同意转让:是
16、是否****股权转让:是
19、是否带法人股转(如有):否
20、是否带团队转(如有):无
21、是否户及金融办变更:是
22、过户变更操作周期:2个月左右
23、交割流程:面谈
24、牌照优势:牌照干净,业务量少,无业务,无纠纷
附上营业执照及相关批文或许可证图片: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