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海南融资担保公司可以包资金和控股公司
新设立海南融资担保公司,当前的情况是,金融局那边之前申报的一直属于排队中,当前没有金融局特别的关系,根本审批不下来。我方在金融局有足够的人脉关系,直接从省金融局拿名额,审批周期三个月内完成,全程托管(包括法人股公司,实缴注册资金),办理人只需要配合流程,提供相关所需信息即可。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欢迎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另有海南现成的典当行转让,典当行新注册等业务,欢迎随时咨询合作~
申请变更股东及注册资本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合规经营。申报前的资本金运用、对外投资等各项监管指标连续6个月达到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
(二)配合、服从监管。对于监管部门下达过监管函的公司,必须达到整改要求并且通过监管部门验收。
(三)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获批5年期《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变更股东。
(四)1年内公司股权转让超过注册资本5%的,须经市监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金融办审批。
(五)同一受让人受让股权累计超过5%的,须经市监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审批。
(六)增资的原股东或新入股东的资格条件参照设立公司对股东资格的有关要求。
(七)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名称;
(二)注册资本;
(三)营业地址;
(四)业务范围;
(五)许可证编号;
(六)发证机关及公章(监督管理部门及公章);
(七)颁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