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典当行转让带着母公司股一起转让方可以包变更
注册地湖北武汉的一家典当行转让,注册资金一千万以上,当前典当行没有在执行的诉讼和异常情况,之前有几个小的合同纠纷是原告,已经全部结案了,后期可以提供结案证明,典当行的业务正在逐步的清算当中,后期也能配合全部清算完成,本次转让带着法人股可以一起给,转让方这边可以包变更,如您正在找湖北的典当,欢迎您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有联系方式)
(1)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应符合审批依据中文件规定和国家、本市下发的文件要求;
(2)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与开业时间或者前一次股权变更相隔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3)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典当企业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典当企业申请变更股东,受让股东与新设典当行对股东的要求一致,具体如下:
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法人股东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且近2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50%,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资金),净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差)大于本次投资资金;
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纳税记录与收入或财产情况相匹配;
出资人应自觉遵守典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加强监督管理,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