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现成的融资担保公司转让有金融局许可注册资金10000万
老客户有一家北京融资担保公司委托转让,注册资金一个亿,法人股加自然人股组成。股权结构清晰,本次转让全部股权。当前担保公司无在执行的诉讼和异常,无金融局监管,无处罚。担保公司业务正在逐步清算,后期能全部清算完成。我方和本次转让的对接人有多次合作基础,获得了担保公司的授权。如您意向明确,可以随时约见实际控制人。
如想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融资担保牌照基本情况
1.牌照申请地:北京市
2.注册资本:一个亿以内
3.业务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所有担保业务都可以做)
4.担保类型:融资性担保公司
5.牌照有限期:新换的长期,公司成立五年以上
6.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7.股东情况;法人股+自然人股(包变更,两个月全部变完)
转让方式:股权1O0%转让。
8.经营情况:经营情况正常,没经营过,保壳业务。
9.负债情况:无
10.有无有效期担保项目:无
11.可转让时间:随时
12.牌照优势:长期许可证,无债权债务
13.交易流程:面谈
14.财务状况:账本凭证齐全,税务正常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二)经营融资担保业务3年以上,且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和期限,适用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融资担保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