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典当行转让带母公司一起转让,包变更
注册地广州市,注册资金1500万以上,成立十年以上的老牌典当行,金融办的新证已经下发了,每年的评级一直是A级,场地是卖方自己的,可以续租或者一起收购都行。已经清退了大部分的业务,可以在转让之前把全部业务清退掉,详细情况欢迎致电详询~!(头像或者主页有联系方式)
本公司因常年与金融办合作,现获得一个新审批典当行名额。如您正好需要新办广东省内典当行,可以致电详询合作~(主页或头像有联系方式)
许可程序:一、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二、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金融主管部门报省级金融主管部门初审,省级金融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金融办。三、金融办审查。金融办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金融办向各省级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金融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五、企业持金融办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广东省广州市典当行转让带母公司一起转让,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