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一家北京的资产评估公司带批复可以包变更
受老客户委托转让一家北京的资产评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千万以上,公司无任何的诉讼和异常,非常的干净。可以随时约见法人面谈转让事宜,公司已经做好了财政局的备案,批复已经下来了。如您想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致电详询(主页或者头像有联系方式)
以资产评估机构形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2个以上投资者。投资人必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记录;
2、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公司章程;
4、4、注册资本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5、5、机构名称符合要求;
6、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 必要的经营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条件:
1、由自然人出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2.机构合伙人或发起人中必须有一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且其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3.在机构内设立专职资产评估部门,配备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及相应人员,并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4.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办公场所;
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估公司风险
1.违反职业道德造成的风险。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任由委托单位摆布,投其所好,无原则地高评或低评资产价值,一旦败露,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负经济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评估人员不坚持原则,听命行政干预,造成资产价值失真,损害国家或有关各方权益。虽说有政府或某领导人作主,一旦出现问题,仍要追究评估人员责任,届时评估人员有口难辩,自食其果。
3.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能力、水平所限,承担无力承担的评估项目,导致评估的资产价值不实造成的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4.评估人员工作马虎,资产价值评定估算工作不到位,致使评估的资产价值扭曲,给委托方造成损失,风险难以估量。
以上种种,只要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坚持职业道德,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但是由于评估人员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评估工作越位,带来的风险隐患难以预测和避免。评估公司风险转让一家北京的资产评估公司带批复可以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