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小额贷公司转让转方包变更随时可以约见面谈
受老客户委托转让一家北京的小额贷公司,注册资金5千万的,注册地在城区,目前公司乜有在执行的案件,有少量的诉讼(已经全部结案),当前业务存量非常的少了,可以随时变更,公司财务情况良好,可以配合第三方机构随时尽调,如您需要了解更相信的情况欢迎随时致电详询(主页或者头像有联系方式)
小额贷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在工商登记变更前须经区、县主管部门报市主管部门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变更业务范围;
(五)变更股东;
(六)变更董事及管理人员;
(七)变更章程;
(八)变更组织形式;
(九)合并、分立;
(十)市主管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变更事项。
小额贷公司发生以上变更事项,经区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市主管部门批准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境内企业法人作为小额贷公司股东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一完整会计年度盈利;
(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为真实自有资本,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市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借款余额10043亿元。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通知》对小额贷公司行业亟需明确的部分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作出规定,有利于遏制监管套利、促进规范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在对外融资方面,《通知》提出,小额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