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汽车租赁公司转让名下带着几十个名额的
现有一节北京的汽车租赁公司转让,公司正常经营,正常报税,名下有50个指标,营运和非营运一半一半,转让方可以直接约面谈,欢迎咨询!另有租赁公司带更多名额的转让,或者一次性租赁都可以,需要的欢迎咨询~
车租赁公司注册资金
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3万以上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10万以上
可先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公司名称预登,如果经审核名称无重复并适用,则发予“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再凭此证到市交通部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拿到许可证后,可以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到工商部门办理后的准予手续。目前汽车租赁公司对注册资本没有限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但不排除各地在这方面有具体的要求,详情请就近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经营汽车租赁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